若想成为同时具备公务员与教师双重属性的岗位人员(如部分公立学校中纳入行政编制的教师岗位),需满足公务员与教师的双重报考条件,具体如下:

一、公务员报考核心条件
国籍与年龄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龄一般在18至35周岁之间(应届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)。
政治素质: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政治立场坚定。
健康状况:符合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,如视力、血压等指标需达标,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学历要求:大多数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(部分偏远地区或基层岗位可放宽至大专),专业需与岗位匹配。
考试流程:需参加国家或省级公务员考试,包括笔试(行测、申论)和面试,并通过政审和无犯罪记录审查。

二、教师报考核心条件
教师资格证: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(如小学语文、高中数学等),特殊教育或职业教育教师需额外考取相关资质。
学历与专业:幼儿园/小学教师需大专及以上学历,初中/高中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,部分岗位要求师范类专业或与学科相关的非师范专业。
年龄与经验:年龄限制因地而异,通常在18至35周岁,部分紧缺学科或高级职称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,部分学校要求具备教学经验或实习经历。
考试内容:需通过教师招聘考试,包括教育综合知识、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及试讲面试。